《印刷经营许可证》审批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六条;《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委托审批设立部分印刷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豫新出(2006)16号)。
二、申请条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2、企业章程;
3、验资报告;
4、经营场地的相关证明;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
7、购置印刷设备的证明;
8、企业承印验证、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所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流程
1、由市场办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机关负责人审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文广新局市场办材料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依法应当听证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
3、经机关负责人审批,做出决定;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制作送达文书;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当事人;对于准予许可决定,应当公开供公众查询。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联系方式
邓州市文广新局市场办 电话:6216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