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审批程序
来源:龙堰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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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办退休,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档案填表公示,然后到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初审,科室初审后由局长办公会审核(人社局及企业养老保险局有关人员参加),然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批准退休。
    特殊工作岗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档案初审后,经局长办公会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因病提前退休,需省人社厅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体检批准,然后经局长办公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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