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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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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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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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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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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近三年财务决算年报表和统计年报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6、企业聘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 7、企业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9、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 10、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等相关资料; 11、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一年以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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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一楼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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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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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77-62096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