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农村五保审批流程
来源:文渠时间: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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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农村五保审批流程

事项名称

农村五保审批

受理机构

邓州市民政局低保中心

政策法规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

办理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认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意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需提交材料

个人申请、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

办理流程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通过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部门经审查,对够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布,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77-6216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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