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审批
来源:时间:2015-07-31
分享:

事项名称:农村五保审批
 
受理机构:邓州市民政局低保中心
 
政策法规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

办理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认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意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需提交材料:个人申请、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

办理流程: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通过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部门经审查,对够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布,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