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 | 办理 | 责任 | 实施(责任)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 依据 | 环节 | 事项 | ||||||
| 1 |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时,根据需要,可以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 | 催告 | 1、催告责任: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林木种苗管理站 | 无 | 不收费 | |
| 决定 | 2、决定责任: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作出暂扣无证运输木材的决定。 | 林木种苗管理站 | ||||||
| 执行 | 3、执行责任:开具暂扣木材决定书,载明行政强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 林木种苗管理站 | ||||||
| 送达 | 4、送达环节责任:暂扣木材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 林木种苗管理站 | ||||||
| 事后监管 | 5、事后监管责任:有正当理由的,制作解除暂扣木材决定书;无正当理由的,按规定进入行政处罚环节。 | 林木种苗管理站 | ||||||
|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 服务电话:0377-66066398 投诉机构:邓州市林业局 投诉电话:0377-62125448 | ||||||||
| 受理地点:邓州市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 | ||||||||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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