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职权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实施(责任)机构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 12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 单位法人或个人 | 邓州市城管局 |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环卫局 | 11个工作日 | 11个工作日 | 根据邓政办【2008】40号, 邓价字【2007】8号文件规定: 单位粪便代运费 元/立方米 15.00 饲养业产生的垃圾代运费 元/吨 25.00 企业垃圾代运费 元/吨 20.00 自运 元/吨 2.00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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