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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公示-劳保服务篇
来源:古城街道办事处时间: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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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保服务篇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一)申报条件
居民户籍在本辖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
(三)办理程序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协管员初审后报至所在街道办事处保障所。
(四)收费标准
     免手续费。
    (五)承诺时限
每年集中办理。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一)申报条件
1、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简称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二)提交材料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下人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
2、满18周岁及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
(三)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每年按市医保中心公布办理时间持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
2、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3、社区居委会受理的申请材料,交由街道保障所进行复审。
    (四)收费标准
     免手续费。
    (五)承诺时限
每年集中办理。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一)申报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的有服务需求的辖区居民。
(二)提交材料
1、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本(首页、本人的那一页)复印件一份;
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就业申请表、就业登记表、就业证明各一份。
2、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本(首页、本人的那一页)复印件一份;
    就业申请表、就业登记表、未就业证明各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初审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下岗失业单位的申请对象由原单位或留守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行政章),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盖章,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四、小额贷款推荐
(一)申报条件
     符合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的辖区居民。
(二)提交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项目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原件1份、小额贷款申请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程序
     由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辖区居民个人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等材料到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通过后并加盖社区居委会盖章,街道保障所初审。
(四)收费标准
    无手续费。
(五)承诺时限
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办理。
    五、职业技能培训
(一)申报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辖区居民均可申请。
(二)提交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下岗失业单位的相关证明。
(三)办理程序
    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街道办事处人社所进行复审盖章,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并办理。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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