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其它站点 > 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古城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服务事项公示-民政服务篇
来源:古城街道办事处时间:2016-03-21
分享:
                                   民政服务篇 
一、临时救助的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各种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额大于5万元。
  2、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
  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住院病历报销发票复印件。
  3、如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有出警证明及事故认定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地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居民委员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审核、审批。办事处在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经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后签署审核意见,报民政局审批
  3、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二、城乡低保的办理 
(一)申报条件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800元。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家庭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3、伤残证、子女上学证明等辅助材料;
  4、其它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
    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
    入户调查。办事处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不少于2人)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照条件,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民主评议。办事处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没通过民主评议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评议通过的公示7天。
    签署意见。对公示无异议的办事处按照材料完备,程序规范原则签署审核意见,5日内报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
   市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通过信息核对网络平台进行有关信息核对,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抽查,签署审批意见,对核对有问题的不予审批。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三、特困人员供养申请
(一)申报条件
     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申请;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居委会协助办事处人员入户调查;
  3、民主评议,由居委会和办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
  4、办事处审核;
  5、公示结果在居委会公示7天;
  6、市局审批;
  7、审批结果永久公示。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40个工作日。
四、社区助残服务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残联安排,民政所组织。
(一)申报条件
    本辖区户口失业残疾人及无业残疾人。
(二)提交材料
    残疾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3张。
(三)办理程序
    在居住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登记→居委会对其进行核查上报至民政所。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承诺时限
    视实际情况而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