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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许可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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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办理
环节
责任事项 实施(责任)机构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理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 路政科 2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交通厅(1990)314号文件
审查 依据申请内容,确认施工项目占用公路范围的纵横清样,依据公路等级确认施工要求 路政科 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决定 做出许可决定、核发许可证 路政科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送达 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路政科    
事后
监管
监督检查申请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路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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