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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二级、一级、无床位医疗机构)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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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二级、一级、无床位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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