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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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