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农(药)罚(2016)101号
来源:农业局时间: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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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邓农(药)罚(2016)101号
案件名称 经营无农药登记证农药案
当事人(自然人、法人) 邓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金裕丰农资经营部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的蚜螨浆虫净、蚜螨浆虫齐连杀、小麦亩产翻一番无农药登记证
处罚种类、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涉案农药,没收违法所得800元整,并处违法所得6倍罚款4800元整,以上罚没合计5600元整。
履行方式、期限 停止经营,缴纳罚款,期限15日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日期 邓州市农业局,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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