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其它站点 > 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专栏 > 权责清单 > 规划局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6
分享: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