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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病退鉴定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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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科

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和满10的话;(二)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满10,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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