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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 |
《河南省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第二条 “人事代理”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在国家人事政策法规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尊重专业技术人员择业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作为人事综合代管部门,受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进行社会化管理,并为其具体承办人事方面的系列服务 |
人事代理服务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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