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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开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的处罚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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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擅自开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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