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管理大队,相关执法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 |
保留 |
强行将在本人居住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遣回原地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