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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复制、扣押与案件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和其他有关资料。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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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

盐业管理局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检查盐业违法行为时,行使下列职权:(四)查阅、复制、扣押与案件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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