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规定:“质检部门要将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商品包装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来源:市政府信息中心时间: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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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规定:“质检部门要将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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