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赵集镇部分组织工作要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要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化双评”推进实施等项重点工作。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持续深化党内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不是一次活动,主要是用好日常的教育途径、教育方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抓在日常、严在经营,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关键。为解决好如何“学”、怎样“做”的问题,市委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落实。
第一,多措并举抓学习。
在学习内容的确定上,全体党员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作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在学习的具体抓法上,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集中培训为辅助,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
1、明确基本要求。
由镇党委负责,要求所辖基层党支部做到“六有两组织”:有学习计划、有学习阵地、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电教设施、有工作档案,组织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所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学习及有关活动。
由各基层党支部负责,要求每位党员做到“三有一参加”: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及有关活动。
2、落实“三会一课”。
——坚持领导带头,分层次抓好集中学习研讨。
镇党委每半月举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即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二各进行一次,每次确定1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
所有基层党支部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以“三会”为主要形式,村(社区)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于每月10日的农村党员活动日进行。其中,支部委员会要研究确定本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先学一步,掌握要点;党员大会要落实好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学习目标和方法举措,认真学习,扎实掌握;党小组会重点围绕党员大会上学习的内容进行座谈研讨(不设党小组的,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座谈研讨),对照反思,交流提高。
——以党支部为单位,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紧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抓好“六讲”(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建专家教授示范讲、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会员讲、市委宣讲团巡回讲、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讲、优秀党员轮流讲)落实。
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全员讲党课、基层党支部书记定期讲党课、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员轮流讲党课三个台账,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确保每个支部每个季度上党课一次以上。
第二,创新举措促争创。
“两学一做”提出“做合格党员”,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最根本的就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具体而言,合格党员的标准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学习教育中,如何才能过到“四讲四有”,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组织引领广大党员投身“四化双评”(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群众信息化、为了服务全程化、服务效能公开化和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党员评星争优工作),用实际行动体现学的成效,争做合格党员,争当优秀干部。
二、“四化双评”工作
市委明确要求:要把“四化双评”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促进学做互促、知行合一,同步推进,抓出实效,提升学习教育质量和效果。
“四化”工作,着力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人、事、物”等信息数据库,实行为民事项网上“一站式”申报受理,实现惠民政策、法律法规、服务事项办理、党务政务财务等即时全面公开。把村(社区)划分为网格,推行“一网格、一功能党小组、一党员服务团队”模式,让党组织、党员在网格中“亮身份”,就近联系服务群众。所有进社区服到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全部入网格、亮身份,加入一个服务团队、认领一个“微心愿”、开展“四项活动”(“四化双评”宣传推进、社区服务、联系群众及民情家访、政策宣讲),发挥重要作用。
“双评”工作,将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纳入星级评定,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由低到高争创一星级至五星级,突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心任务,根据年度重视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评创标准,星级评定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报酬、发展项目等直接挂钩,引领党组织和党员把注意力落在“筑牢信念”、“严肃规矩”、“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
——星级评定的时间及数量
全市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星级评定,从当年“七一”至次年六月底为一个评定年度。坚持每季度至少进一次“双评”,全市统一确定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第一周为“双评”季度评定周,“七一”前进行年度总评,以评促创,注重平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
每年“七一”,镇党委对评选出的部分星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隆重表彰、命名授牌。
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星级评定数量,均按照五星级不超过15%,一星级(含不确定星级)占10%左右,二至四星级各占25%左右的数量进行宏观把握。其中,星级较高的基层党组织,其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较高星级的数量比例可适当上浮。
——星级评定的程序步骤及方法举措
首先,确定星级评定标准。
星级基层党组织的标准,紧紧围绕全市基层党建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按照从低到高,从一星级至五星级,共五个层级制订。其中,五星级基层党组织要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业业绩好。其中,农村、社区党员积极投身“四化双评”推进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及拓展延伸、乡村为了服务中心建设及作用发挥、精准扶贫等工作,主动贡献力量。
星级党员标准,紧紧围绕党员义务,按照从低到高,从一星级至五星级,共五个层级制订。其中,五星级党员要做到带头增强素质、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引领道德、带头遵规守纪。其中,农村、社区党员抓住实施“四化”工作契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自觉认领宣传政策法规、服务致富增收、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倡导文明新风等工作岗位,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根据市定五星级宏观标准,结合中心重点工作推进,结合本单位和所辖基层单位实际,充分征求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研究制订符合要求、具体明确、贴合实际的一星级至五星标准。
每个季度的评定标准,要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研究制订。
其次,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星级评定。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的星级评定,由镇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根据镇党委自评结果、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党组(党组织)的打分结果、镇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星级评定结果等,综合量化排序,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镇党委研究。
村(社区)党组织的星级评定,先由所在镇党委根据其自评结果、镇直部门单位打分结果、镇对村(社区)的日常管理考核结果等,量化排序,集体研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采取对上报的四星级以上复核验收等办法予以审核,结果提交党委会研究。由于村(社区)党组织的星级结果,要与村干部工作报酬挂钩、与村级专项发展资金挂钩、与“红旗支部”“功勋支书”争创挂钩,予以准确评定。
镇直单位所辖其它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参照村(社区)党组织的星级评定办法进行。
所有基层党组织自认星级,可通过民主评议党组织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党组织会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全程指导,会议由党组织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来指导的领导干部主持。一般程序包括:(1)召开班子会议,结合星级争创方案研究起草工作报告。(2)党组织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3)党员及群众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议党组织的星级争创工作。(4)党组织归纳评议意见,初步确定本组织的星级格次,报上级党组织研究确定。
其中,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的评星定级与选派单位组织评星定级直接挂钩。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连续两年没有晋级(“五星级”除外),选派单位党组织降低一个“星级”;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星级”被降级的,选派单位党组织降低一个“星级”,选派单位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将其派驻第一书记村(社区)党员、群众对帮扶支持派驻村工作成效和机关干部作风情况测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接着,对所有党员进行星级评定。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根据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找党员”活动,有效破解流动党员组织难、评议难等问题,保证星级评定党员参与率。党员确有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星级评定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确定为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3)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4)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的确定做到“五步走”:由支部委员会安排专人进行甄别,确定初步名单;由副支书或者支部组织委员等两人以上负责,采取多种形式与初步甄别后的党员联系,征求本人意见,做好记录并存档;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形成具体名单,向镇党委汇报;在镇党委审核并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表决,必要时由党员签字,与会议记录一并存档备查。
镇党委要严格审核把关所辖党支部上报的“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并建立名册备查。如有弄虚作假、支乎应付的,要严格追究乡村两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党员星级评定,一般划分为五星级(优秀)、三至四星级(良好)、一至二星级(合格)、不确定星级(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党员自认格次、群众评议党员、党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逐个研究审定并通报全体党员、上级党委汇总审核上报”的步骤确定。
镇党委要派员参加所辖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把关指导。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来指导的领导干部主持,一般包括三个步骤:(1)“学)。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党的重点工作,学习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最新要求,学习本单位五星级党员标准等,进一步明确评议党员的标准、办法及党员的下步努力方向等。(2)“述”。党员对照评星定级标准,对个人按期表现进行全面总结,作出自我鉴定,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现场述职或书面交流。党员干部要结合岗位职责,无职党员要紧扣设岗定责情况,认真总结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重点突出为了服务的工作实绩。(3)“评”。支部或分小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可实施量化打分的办法,采取自我评议、群众评议、党员相互评议的方式进行。评议后,党组织统一发放星级标准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打分情况、民主测评结果,是否当场公布由党组织班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事前确定。评议、测评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统计党员得票情况,综合每名党员平时工作和生活的一贯表现,评定党员的星级。评定过程中,测评需要的表格由镇自行设计把关,既要符合要求、严谨规范,又要简便操作。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中,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把关。基层党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确定星级:(1)党组织班子未按要求进行换届或班子配备不齐的;(2)党政班子成员或村(社区)“两委”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4)发生其它恶性事件不宜确定星级的。党员有以下情况的,不确定星级:(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2)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3)有其它不宜评定为星级党员情况的。
——星级评定的过程管理
坚持以评促创,保证星级评定工作的经常性、动态性、激励性。镇党委要将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及时纳入评定标准,要将每季度和每年度的“双评”结果公示3天以上。每季度的星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均要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对照五星级标准和上级党组织要求,深入查找问题不足,认真确定新的星级争创目标和争创举措,激发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向更高星级、更高目标迈进,在努力做出新成绩中创先争优。
对确定的不合格党员,一般应遵循“初定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调查核实、上级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基层党委审定批准、宣布基层党委决定、开展教育帮扶”的程序步骤,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置,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依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星级评定的注意事项
“双评”工作实施工作责任制和严格追究制,凡在“双评”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甚至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把“双评”工作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运行水平。其中,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要把“四化”建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矛盾纠纷调解化解、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及作用发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工作作风等作为评定的重要内容;党员星级评定要把积极参加“四化”工作、认真办理为民事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等作为评定的重要内容,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服务“四化”建设和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工作。
要通过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标争创进行全程督导,促使“双评”工作的引领带动功能落到实处;要严格对照标准,严格考核考评,坚持做到“量化考评、集体研究、公开公示”,确保客观公正,入口从严,党员群众公认。同时,要大力宣传实施“双评”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形成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