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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