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公示期为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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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377—62194877 | |||||||
| 传 真:0377—62194866 | |||||||
|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 |||||||
| 邮 编:474150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优质混凝土骨料项目 | 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 | 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新建年产100万吨优质混凝土骨料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的设施。 | (一)施工期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扬尘严格按照《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中的“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落实,严格按照《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遮挡,并搭建施工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和土方堆场要进行密闭处理并及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防止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二)营运期对所有产生粉尘的环节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对产生高噪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三)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50m,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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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公示》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来源:环保局时间: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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