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利]邓州市自费做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可以报销了
来源:汲滩镇人民政府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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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邓州市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邓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免费筛查项目办,自即日起负责为全符合条件且自费进行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妇女儿童进行费用报销工作。现将自费筛查审核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审核结算条件的基本要求

1、报销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邓州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邓州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居住6个月以上并取得居住证的孕产妇。

2、报销项目:

孕产妇:唐氏筛查、超声(NT)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两病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

3、报销时间段:在2017年1月1日至8月11日期间自费进行以上筛查项目。

二、符合报销结算条件的服务对象需提交的材料

邓州市户籍孕产妇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户籍、女方非本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6个月以上的非邓州市户籍孕妇,需同时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唐氏筛查、超声(NT)筛查报告单原件。

三、审核结算时间

自即日起每周一至周六全天进行审核结算、报销费用,全审核结算报销费用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四、审核结算材料审核地点

      邓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原艾防科

      咨询电话:0377-6200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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