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
一、对世界500强、国内行业30强、上市公司以及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可给予以下三项金融支持:
1.项目未形成有效抵押资产前,由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按照相关程序为项目提供一定数额的融资担保。
2.自项目开工建设起三年内,市政府对企业融资贷款利息超出国家基准利率的部分进行补贴。
3.设立5000万元企业过桥资金池,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转贷服务。
二、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下的项目,市政府可提供以上第1、3项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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