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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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驻邓各单位:

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定于近期集中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

 3 8日上午和3 9日上午9点至11点半。

二、地点:

湍河办事处湍南居委会张湾自然村西。

三、参加人员:

138日上午市“四大家”领导和市妇联相关人员。

23 9日上午市直及驻邓各单位。

四、具体事宜:

1、市“四大家”副处级以上领导38日上午830分在政府办门前集合,统一乘坐大巴前往植树点。

2、市直及驻邓单位人员3 9日上午9点在植树点集齐,交通和植树工具自备。

3、任务分配:党群系统100人,由市委办负责;政府系统100人,由政府办负责;政法系统100人,由政法委负责;农业系统100人,由农办负责;工业、财贸系统100人,由工信委负责;城建系统100人,由建设局负责;文卫系统100人,由卫计委负责;驻邓单位人数自定。其他人员通过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捐赠物资、绿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五、相关要求:

1、湍河办事处负责义务植树地块落实,防止出现阻工现象;搭建临时厕所一处;清理道路沿线障碍物。

2、政府办负责“四大家”领导交通工具,并组织好领导按时参加。

3、林业局负责划分植树区,在显要位置设置标示牌、各系统分区牌;每个区块派3名技术人员,搞好技术指导;准备洒水车2辆,并装满水用于浇树;38日准备铁锹100把,水桶若干;统一提供苗木,用于栽植;在植树点周边插上彩旗。

4、公安局负责整个义务植树活动现场车辆调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停放有序。

5、市委宣传部组织安排新闻媒体做好报道。

6、所有参加植树人员要认真履行义务,对所栽植树木进行挂牌保护。经年底验收,好的单位表彰,差的单位批评,并自费补植树木。

 

邓州市政府办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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