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关于普法成员单位报送法治宣传
教育案例的通知
各普法成员单位: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各普法成员单位要积极报送各单位的普法工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案例亮点,严格按照普法网站转发的法治宣传案例文档格式、案例填写统一规范要求、案例逐级审核表的要求进行编写,完善后报送至市普法办,由普法办统一筛选后报送给省司法厅。
邓州市普法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