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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方法
来源:邓州市统计局时间: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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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方法是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搜集统计资料的方法。《统计法》规定的统计调查方法主要有普查、抽样调查、统计报表、重点调查和综合分析等。我国现行调查方法的选择原则是: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具体为:

1、普查

指专门组织的、全国性的、对全体调查对象普遍进行的一次性全面统计调查。

2、抽样调查

指根据概率理论,从全体调查对象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观察,取得样本统计调查数据,并据以推断总体的统计调查方法。

3、统计报表

是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用以对调查对象进行登记、搜集原始统计资料的表格。

4、重点调查

指在调查对象中,选择其中一部分重点单位所进行的调查。

5、综合分析方法

指在广泛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采取科学推算、科学测算和专家评估等形式,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评价的一种统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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