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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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号召,全面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造林绿化高潮,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绿委办通知精神,经市绿委会研究,要求各乡镇街区于228日上午与市级同步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各乡镇、街区按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预通知》要求确定的义务植树地点开展活动。

二、参加人员

各乡镇、街区参加义务植树人员由当地党委政府确定。

三、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植树人员要认真履行义务,对所栽植树木进行挂牌保护。经年底验收,好的乡镇表彰,差的乡镇批评,并自费补植树木。

2、活动开展期间,严禁不落实或落实不力、走过场、搞形式,市督查局将对各乡镇街区的组织情况、实际造林情况进行督查。

3、活动开展后,各乡镇、街区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影像资料)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6066366,电子邮箱dengzhlyj@126.com)。

邓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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