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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G001-01-2019-00103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成文日期2019-03-15
文        号邓政办文 NG001-0202-2019-00003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2019-03-15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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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邓政办文〔2019〕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邓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邓政办文〔2019〕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邓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19-03-1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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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文〔2019〕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邓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邓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绳应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马  骁(市公安局局长)

 员:马艳霞(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小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东民(市综治办副主任)

王小邓(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明星(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丰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协(市财政局副局长)

翁雪雁(市教体局副局长)

史云杰(原卫生局副局长)

 简(市人大代表)

 禹(市政协委员)

李华敏(省劳动模范)

杨显军(花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邓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具体工作。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市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2019年2月28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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