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力量举办邓州市致远实验幼儿园等2所民办幼儿园请示的批复
花洲办中心学校:
你们呈送的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经市教体局评估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邓州市致远实验幼儿园、花洲办览秀新星幼儿园”等2所民办幼儿园办园。
二、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和政策,坚持依法办园,科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做到保教并重,教养结合,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三、花洲办中心校要按照《邓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属地管理意见的通知》(邓教文[2010]15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以保证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批准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情况表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
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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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法人代表 |
办学(园)地址 |
办学层次 |
办学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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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邓州市致远实验幼儿园 |
李德 |
北京大道与团结东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幼儿园 |
16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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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洲办览秀新星幼儿园 |
杨丽 |
穰城路中段 |
幼儿园 |
8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