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教体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赵集镇余家学校建设项目的请示》(邓教文〔2022〕18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进行建设项目学校调整。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三、今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需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科学合理、合规合法进行项目规划。
此复。
2022年8月1日
|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
| 文 号 | 邓政文 NG001-0202-2022-00003 | 有 效 性 | |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废止时间 | |
| 文件编号 | |||
| 关 键 词 | |||
| 名 称 | 邓政文〔2022〕6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赵集镇余家学校建设项目的批复 | ||
邓州市教体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赵集镇余家学校建设项目的请示》(邓教文〔2022〕18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进行建设项目学校调整。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三、今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需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科学合理、合规合法进行项目规划。
此复。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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