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教体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邓州市2022年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方案的请示》(邓教文〔2022〕14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此规划实施2022年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二、市教体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此复。
2022年8月1日
|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
| 文 号 | 邓政文 NG001-0202-2022-00004 | 有 效 性 | |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废止时间 | |
| 文件编号 | |||
| 关 键 词 | |||
| 名 称 | 邓政文〔2022〕63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方案的批复 | ||
邓州市教体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邓州市2022年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方案的请示》(邓教文〔2022〕14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此规划实施2022年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二、市教体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此复。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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