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市监〔2023〕14号
转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推动数据共享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推动数据共享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的通知》(宛市监〔202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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