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市监〔2023〕7号
转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宛市监〔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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