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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注销社会保障卡的操作指南
来源: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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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因社保关系转移外省、出国定居、死亡、失踪等原因终止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可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

一、基本规定

1.社保卡注销包括社保账户注销和金融账户注销。社保账户注销,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卡经办部门指定的人社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注销,需在金融服务网点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2.持卡人主动申办社保卡社保账户注销业务的,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前往指定的人社服务网点办理。

3.持卡人主动申办社保卡注销业务后,再次申办河南省社保卡时,需缴纳卡片工本费。

4.持卡人死亡或失踪的,其监护人或户籍内家庭成员应携带持卡人死亡(失踪)证明、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或监护关系证明等文件,在指定的人社服务网点办理。

5.申办人在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前,应终止卡片关联的所有人社、医保业务并完成清算。因社保卡注销造成的社保待遇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操作流程

1.人社服务网点经办人员在办理社保卡社保账户注销业务前,应提醒申办人先行终止卡片关联的所有人社及医保业务并完成结算。申办人知晓后,签署《注销承诺书》(附件1)。经办人员核实申办人身份、相关证明文件,收取《注销承诺书》(附件1)同时,经办人员应提醒申办人及时前往服务银行办理金融账户注销业务。

2.金融服务网点经办人员在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注销业务时,如果社保卡的社保功能还未注销,经办人员应提醒申办人先行终止卡片关联的所有人社及医保业务并完成结算。申办人知晓并签署《注销承诺书》(附件1)后,经办人员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金融账户注销业务。

 

附件1:邓州市社会保障卡注销承诺书.pdf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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