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高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老人满面愁容,诉苦道他和别人存在财产纠纷,过去二十几年了,一直没还。因为这笔钱,妻子和家人也没少埋怨他,今天来到高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调解员能帮忙解决。
调解员为老人倒上一杯温开水,安抚着老人情绪,详细询问事情原委。老人名叫王某,是高集镇戴岗村的一位村民,他在1999年7月1日的时候为同村村民廉某在淅川县九重镇农业基金会贷款1万元,后淅川县九重镇农业基金会追要这笔贷款,廉某不予偿还,王某无奈,只得自己偿还本息共计28450元。调解员听完王某的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廉某,并问廉某有无此事,廉某表示1万块钱属实,但替还28450元这件事不清楚,至于为何多年没有偿还这笔钱,是因为王某早年拿过自己两笔钱,对方也迟迟不予归还。
在对纠纷事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后,调解员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经过正确引导、释法说理、耐心说服,双方都理解并体谅到对方的不易,廉某表示自己资金紧张,一时无力偿还这么多,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廉某表示今天可以拿出15000元先给王某,并把当年王某拿自己的两笔钱折抵到这笔钱中,剩余的年底还清,王某表示同意。
王某在收到廉某拿给调解员归还给王某的15000元时,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这钱欠这么多年了,还能帮我追要回来。”就这样,一起悬而未决的追偿权纠纷得以化解。
这是一件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纠纷,但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调解员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确保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让让群众在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中收获平安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