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执法证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邢媛(执法证号:16161397105); 刘芳(执法证号:16161397093); 姜冲 (执法证号:16161397102); 赵郑旺 (执法证号:16161397106);郑冲(执法证号:16161397107); 闻耀宇 (执法证号:16161397103);胡松波(执法证号:16161397091) 郑卓(执法证号:16161397108);以上八位同志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
特此公告
穰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