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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幼苗助成长 “援”有回响暖童心
来源:邓州市司法局时间: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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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日上午,唐女士带着女儿早早地来到了邓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及诉讼代理人赠送锦旗并致谢。

原来,唐女士与前夫唐某于2015年办理离婚手续,未成年女儿小唐由唐女士抚养,唐某则按月支付抚养费。后因唐女士患甲状腺瘤,无固定职业,女儿又于202312月患牙上颌瘤,唐某每月支付的400元抚养费已难以支撑小唐的日常开支,唐女士多次要求追加抚养费,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唐女士携女儿到邓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为其开通关爱未成年人绿色通道,采取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的一免一简三快的工作模式,并立即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张超峰承办此案,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现实状况,法律援助中心建议检察院支持起诉。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唐某增加抚养费至每月1200元,并承诺承担小唐的大额医疗费用,法律援助帮助小唐维护了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最能体现司法的温度。邓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检察机关、妇联、学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能动司法切实回应弱势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维权需求和利益诉求,时刻着眼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援助服务,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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