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个乡镇,且同名同姓又同年同月确实是很有缘分的一件事,但谁也没想到,这却给当事人造成了麻烦。这不,刘集司法所就遇到了这样一起因同名同姓而误领养老金和工资的纠纷。
当天,刘集镇钱集村六十多岁的老人郭某面带忧伤,手里拿着银行的流水账单气冲冲来到司法所,说楸树李村有一位和她同名同姓的人领了她的工资,她自己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领了对方的养老金,双方发现问题后,找到村干部核对账目,发现对方多领取郭某本人的1046元,后多次上门讨要不仅没有结果,反而还发生语言冲突,无奈之下,只好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好老人的情绪,另一方面又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对方家中询问详情,希望对方可以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老人平时省吃俭用,临近年关,着急用钱置办年货、发红包,难免会着急上火,大家同住一个乡镇,同名同姓又同年同月,本是缘分,而且通过确认银行流水,对方多领取的1046元系郭某本人的工资,如果拒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在沟通过程中的不当之处,也愿意向对方真诚道歉。协商三个月后,双方银行流水更改正常,便立即返还104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