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问一答③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即日起,特开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问一答”宣传专栏,敬请关注。
第三问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