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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问一答③
来源:邓州市教育局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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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问一答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即日起,特开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问一答”宣传专栏,敬请关注。

 

第三问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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