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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邓州市司法局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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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服从监督管理,有效矫正他们不良行为,保护他们茁壮成长,61上午市司法联合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组织辖区部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走进邓州市看守所,接受一场“零距离”接触“高墙、铁窗、电网”的警示教育。

看守所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学校,也是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的基地之一。在驻所检察官看守所民警的带领下,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严密的门禁系统,走进高墙、进入监区,“零距离”体验在押人员的学习、生活、劳动场所及高墙内人生自由被剥夺、限制的处境

通过“零距离”接触体验,参与活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内心强烈感受到因“一念之差”而带来的“一墙之隔”的巨大反差,真正明白了自由和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管住行为、拒绝诱惑,绝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增强了他们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更加认识到自由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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