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赶往都司镇鲁家村,现场为一对八十多岁老年人杨某夫妇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6月14日上午,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人杨某亲属电话,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得知,申请人杨某夫妇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中心了解情况后,决定帮助杨某夫妇解决赡养难题。由于老人年纪偏大,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她的亲属便拨打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当即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与老人进行耐心的沟通交流,询问了老人目前生活情况、子女信息,子女赡养情况等,认真审查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了案情,详细解释了关于赡养以及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受理、指派的相关手续,为提高工作效率,承办人当场为其办理了委托代理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为其解决赡养问题。老人和其家属对此表示感谢。
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法援服务“零距离”,援助渠道“零障碍”,针对行动不便人员和老年人群体,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强化便民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