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卫生健康
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4-08-07
分享:

医院名称: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地址:邓州市新华路41号

联系方式:0377-60559800

医院性质:公立

医院等级:二级

医院类型:综合性医院

诊疗项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上级主管部门:邓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其它公开渠道: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智慧服务号、宣传栏

  公共服务职能 :公共服务

 医院简介:

 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综合性医疗服务机构,是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业务量、出院病人、门诊数连续十年位居全市前列,群众满意度达到93%以上。

我院新建院区位于渠道大道与杏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1971.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934.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8508.62平方米,主要门诊医技、行政楼建筑面积28152.41平方米,住院楼建筑面积32599.31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并配置医疗设施设备。设置床位500张。

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邓州市南桥大街中段,我中心由于工作显著,2016年被命为“河南省预防接种示范化门诊”、“河南省优秀社区服务中心”;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2020年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在南阳市抗击疫情表彰大会上获得“抗击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科室介绍:

一、新华路41号医院本部

设立有:外科、内科、妇科、产科、五官科、 皮肤科、中医堂等13个临床科,检验科、彩超室、胃镜室、心电图室 、CT室、核磁室、放射科、碎石科病理科9个医技科室;

二、邓州市殿甲路216号(南桥大街中段)

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一门诊   

联系电话:0377-83823122

聚才路与河街交叉口向南10米路西(公园西门向西150米)花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

联系电话:0377-60565307

人员设备:

我院现有职工445人,其中专业人员261人,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78人,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的71%左右。拥有核磁共振机,螺旋CT,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用设备,加上‘飞利普Q7’全身彩超机、超清晰影像系统腹腔镜、胃镜、体外超声碎石机、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输尿管软镜和钬激光碎石设备、前列腺等离子电切设备等成套设施。

价格收费:

诊疗服务:服务时间

门诊服务时间:8:00-12:00  15:00-18:00(夏)

              8:00-12:00  14:30-17:30(冬)

急诊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

就诊须知

门诊就诊须知

门诊患者须带本人身份证件、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任意一种来院就诊。

住院须知

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告知书

一、住院管理规定

感谢您对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您能得到及时满意的医疗服务,现将住院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我们的科主任是XX,我们的护士长是XX,您的主管医生是XX,您的责任护士是 XX,如果有什么困难或需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尽力帮助您解决。

2、病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医务人员可以随时为您提供疾病的诊疗服务。病床上方有呼叫器,您需要什么帮助,可以及时呼叫我们。

3、住院期间请您不要擅自离开病区。如果您擅自离开病区,医务人员将无法对您进行照护,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您自己负责。

4、晨起不要远离,您可能需要测血压、抽血等检查。早晨8:00医生开始查房,如有不适可以及时告知医生,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老年体弱、精神异常、新生儿或生活不能自理患者,请家属进行24小时陪伴,全力尽到看护义务, 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6、住院期间,您对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自费项目等享有知情权。

7、在治疗中请配合医生、护士的安排,如各种检查、服药、静脉输液和注射等。如果您拒绝医务人员给您提供的医疗服务,请您签字。

8、医院设有餐厅,您可以前往就餐。病区内配备有开水炉,24小时供应开水。餐具及一般生活用品请您自备。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以免引起火灾。

9、为了保持病区环境的干净整洁,不必要的物品请您及时带回,床头柜上物品要摆放整齐,请服从医院的管理。

10、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病区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杂物、果皮;不要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不要在病区内大声喧哗。

11、爱护医院公共财物。损坏大件物品需要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坏小件物品照价赔偿。

12、为了您的财产安全和住院期间的愉快,请您保管好所携带的物品,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病区。现金请保管好,以免发生丢失。提高警惕,不要听信陌生人的任何宣传和蛊惑,以免上当受骗。

13、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手机查询”制度,详细操作流程请到护士站咨询。出院前请您仔细查看您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无疑问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14、住院押金收据请你妥善保管,以便出院时能顺利结账。

15、请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按医院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出生医学证明

1、新生儿出生后最好1个月内办理出生证明,最迟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亲子鉴定报告(双亲:父母子三人,单亲:父子、母子)。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新生儿出生科室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姓名及新生儿父母信息由领证人填写,字迹清晰,不可更改。

3、取好新生儿姓名方可办理,办理后不再更改。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新生儿父母办理,新生儿父亲办理需提供带有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其他直系亲属办理代办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5、办理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注:必须是两个人的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消磁的身份证无效)及结婚证原件(或亲子鉴定证明)。

6、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7、法律效力: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出生医学证明》及其记载的内容不予更换或变更。

8、温馨提醒:

①婴儿出生30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最晚不得超过12个月。

②《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其他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③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为了您“少跑退、一次办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请先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 13523656377 兰女士         18338310210 李女士       

三、根据治疗需要及时交纳住院费用,以免影响治疗

1、医院使用微机管理,为了你的诊疗能顺利进行,一定要按时交纳费用,否则无法记账取药。

2、参加医保者,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携带医保入院证、医保证、医保卡,按规定用药报销。出院时需要接通知单后及时结账。

3、医院服务收费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实行,谢谢合作。

4、贫困户患者住院期间免收住院压金。

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咨询服务

急诊科电话(24小时):077-62756120

院办公室:0377-60559088

投诉电话:0377-60559088

医保办:0377-83823292

花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0377-60565307 (聚才路与河街路交叉口向南15米)

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一门诊 :0377-83823122 (殿甲路216号,南桥大街西段)

出生医学证明:13523656377  兰女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