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转发河南省医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宛医保经办[2022]14号)、《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宛医保经办[2022]16号)有关规定,经资料初审、综合评估、会议研究,做如下公示:
一、拟新增下列单位(名单见附件)为邓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反映。
二、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将于2024年9月5日前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三、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后医疗保险中心将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政策培训、考试工作。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受理电话:0377-62960003
附件:拟新增邓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