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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和调整邓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的公示
来源:卫健委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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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南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 -2025年)》(豫卫医(2023] 59号)、《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豫卫医[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邓州市医疗工作需要,依托邓州市中心医院成立邓州市超声诊断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依托邓州市人民医院成立创伤专业和神经系统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调整我市部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邓州市骨科专业、心血管系统疾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由人民医院变更至中心医院,普通外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由中心医院调整至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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