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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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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

一、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要根据职责要求,本着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

二、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和办理时限。

三、各窗口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限时办结制度实行分类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即办件。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3)承诺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定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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