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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孟楼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宪法
来源:邓州市司法局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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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提升其法治素养,11月25日,邓州市孟楼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孟楼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他们日常生活产生的积极影响,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仍具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但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通过宪法约束自己。希望他们以此次学习为起点,在以后的生活中学好宪法、遵守宪法、崇尚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学习,一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权威,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巩固社区矫正教育成果,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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