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0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5号)4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等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1)2025年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仓储及加工车间项目30万元。责任单位:市统战部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1)2025年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仓储及加工车间项目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统战部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