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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邓州市环保局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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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7条,推送微信信息0条,微博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收到信访举报件202件,其中南阳生态环境舆情26件,来信来访2件,巡视组交办18件,12345转办件156件,目前,已按期办结202件,无超期未办理现象。环境信访稳定情况良好,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成员和工作职责,明确继续由南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承担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对外沟通和对内的组织协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积极完善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落实签字报批制度。

(三)及时调整清单。及时调整《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权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再修订。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要求,对专题专栏内容进行了规范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政府网站、“绿色南阳”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公布公开我市生态环境各业务领域重点信息,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环评审批、固体废物和辐射监管问题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信息公开接受上级部门、第三方及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依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制度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收费方式和监督方式进行了规范化调整。严格落实《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所有公开信息全部按规定程序开展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在公开信息的同时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保证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费用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局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和专栏建设,做好生态环境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同时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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